7个科室(4个行政编制科室、3个事业编制科室)。下设4个行政编制科室为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
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技术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科学技术创新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方针和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全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市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实验室建设,推动全市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市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市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率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牧业、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技术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全市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全市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一)负责引进区外、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全市重点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市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市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称市科协),是全市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市科协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增强市科协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市科协的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联系全市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三)统筹协调全市科学技术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四)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法规咨询和各项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五)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发现培养、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快科技工作者知识更新步伐。
(七)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等工作,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八)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民间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市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九)指导全市科协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①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全市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②规划财务与监督科。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拟订全市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建设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市财政科技计划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推动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建设,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重大科学技术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③农村科技科。拟订科技促进农牧业农牧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牧区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邻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④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基础研究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全市实验室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体系建设江作;指导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负责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工作。
⑤科协综合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市科协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负责全市科协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联系服务全市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性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负责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科普示范、科普培训、科普宣传和送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指导协调全市科普场馆及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科普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1、本年度收入4103.23万元,较上年减少4943.36万元,减少率54.64%;本年支出4097万元,较上年支出3374.15万元,减少率为45.16%。
2019年度总收入5956.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03.2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853.74万元,较上年减少5309.25万元,减少率为47.13%,此外,2019年根据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我局上缴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941.32万元。
2019年度全年总支出4097万元,上年度支出7471.15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3374.15万元,减少率为45.16%。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7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1.16%,较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率1.5%;项目支出3230.21万元,占总支出的78.8%,较上年减少3387.35万元,减少率51.2%。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97万元,其中应发职工薪酬486.26万元,年终奖及各类补贴等137.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保险缴费186.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6.75万元,项目支出3230.21万元。
1.206科学技术支出(类)2060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60101行政运行(项)810.04万元,占总支出的1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等。
2、206科学技术支出(类)2060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6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6.75万元,占总支出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206科学技术支出(类)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1717.03万元,占总支出41.9%,科技应用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
4、206科学技术支出(类)20605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60501机构运行(项)722.44万元,占总支出17.6%,科技条件与服务机构运行项目资金。
5、206科学技术支出(类)20607科学技术普及(款)2060702科普活动(项)450.84万元,占总支出11%,科普活动项目资金。
6、206科学技术支出(类)206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69901科技奖励(项)339.9万元,占总支出8.3%,科技应用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
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3.5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26万元,增加15.25万元,增长83.5%,主要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高原生物研究所通过项目购置了一辆专用皮卡车。
1、因公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费用: 2018年出国人员1人,费用为2.36万元,2019年出国人员2人,但当事人在2019年未进行报销。
2、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支出0.096万元,2018年支出0.33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减少0.234万元,减少率70.9%。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19年支出33.41万元,2018年支出15.57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17.84万元,增长率114.6%。
(一)2019年市科技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86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56.75万元。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科技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科普宣传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机要车1辆),专用皮卡车1辆(市高原生物研究所)。与2018年比较,增加1辆车。
2019年,我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①关于下达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科技孵化器和高原生物所试验基地工作经费329万元;(拉财经指字【2019】69号)
②关于下达全市第四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经费120万元;(拉财经指字【2019】91号)
③关于下达市科技局市级创新创业中心认定备案奖补资金300万元;(拉财经指字【2019】112号)
④关于下达全市第三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经费190万元;(拉财经指字【2019】22号)
⑤关于下达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孵化器楼宇租金612万元;(拉财经指字【2019】89号)
2019年年初预算项目“高原药物研发中心科研攻关扶持资金”500万元,因项目未成熟,资金500万元进行了调减(拉财行指字【2019】120号)。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是指专门用于实施重大科学技术专项,支持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支持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专项资金。
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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