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公安局新建战训中心刑事实验室及法律办案中心建造项目收购规划施工总承揽招标
现对麻城市公安局新建战训中心刑事实验室及法律办案中心建造项目收购规划施工总承揽招标文件作以下弥补阐明: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第9项修改为:误差:答应。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归纳评价法)中其他评分要素:“信息化技术参数呼应”和“刑事实验室装修装置工程技术方面的要求”。本招标文件中对误差部分有不一致的,以本项为准。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招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为:1、招标人的招标报价均为含税费报价,包括增值税附加税等税金。2、招标人招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过错修正后的招标总报价大于最高招标限价的,其招标将被否决。3.(1)招标人有必要根据规划的详细计划按以下要求报出本项意图招标报价(包括预备费、规划费报价、信息建造费报价)、信息建造费、规划费报价、工程费报价下浮率,不然其招标将被否决。(2)其招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招标限价,规划费不答应超出规划费上限、信息建造费不答应超出信息建造费上限、工程费报价下浮率不小于6%,不然其招标将被否决。